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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尔化学以现金17,000万元认购快达农化新发行股份64,384,898股,占发行完成后快达农化51%的股权,实现控股。 2011年1月4日,江苏富华出具了苏富如会验[2011]001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快达农化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86.00万元,实收股本为6,186.00万元。截至2010年12月29日,快达农化已收到利尔化学缴纳的非公开发行股款合计人民币1.7亿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6,438.4898万元,超额部分10,561.510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2,624.4898万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12,624.4898万元。 2011年1月6日,快达农化将利尔化学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为持有其51%股权的股东。 2011年1月6日,江苏省工商管理局向快达农化颁发变更登记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000000007519,快达农化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分别由原来的人民币6,186.00万元增加至12,624.4898万元。 快达农化关于本次增资而修订的公司章程正式生效。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51%新股的发行已经完成,且该部分股权已登记至利尔化学名下,快达农化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已经完成。利尔化学已合法取得快达农化51%新股的所有权。 按照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快达农化在基准日之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中的127,466,667元由快达农化原股东享有,其余由快达农化原股东和新股东共享。对于基准日之后形成的利润或亏损,由于利尔化学已于2010年12月31日之前将增资款支付至快达农化的指定账户,因此,基准日之后形成的损益由快达农化原股东和新股东共享或共担。利尔化学和快达农化将按照上述约定进行相关的期间损益认定及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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