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延期递交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申请补正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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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14日 2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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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拟向包括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十家发行对象进行非公开发行A股,电化集团承诺为以不低于6,600万元货币资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规定,电化集团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的申请文件。 电化集团于2010年11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就前述申请文件发出的第101829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要求电化集团于补正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其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报送有关补正材料,其中包括提供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申请经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材料和其他材料。 由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事宜仍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因此,电化集团无法提供相关补正材料。鉴此,电化集团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报送补正材料的申请,并将待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相关补正文件齐备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补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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