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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股份接公司股东黄作庆先生及大连承运投资有限公司通知,公司股东黄作庆先生于2010年6月18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质押给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井子支行,用于质押贷款。2010年11月16日,由于双方未履行借款合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井子支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2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解除质押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承运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股份,用于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贸易授信额度7777万元,期限为一年。相关质押登记已于2010年11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11月4日。 同时,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600万股股份,用于大连春神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贷款6,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相关质押登记已于2010年11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11月4日。 截止本公告日,承运投资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7,42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600万股的37.89%),质押冻结总额为6,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600万股的32.40%)。 截止本公告日,黄作庆先生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4,781.06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600万股的24.39%),质押冻结总额为1,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600万股的8.16%)。 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其他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用于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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