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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精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厦门合资建设平板电视结构模组生产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100万元人民币在厦门合资建设平板电视结构模组生产基地的项目,同意公司与合资方签署的《关于三方合资建设厦门工厂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其它相关法规及中外合资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相关规定,公司(甲方)与英属维尔京群岛CHATEX INVESTMENT LIMITED(乙方)和英属维尔京群岛BATCO LIMITED(丙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签署了《中外合资经营合联胜利光电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合同》。投资总额为10,000万人民币。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出资2,550万人民币,占股权比例51%,乙方出资1,592.5万人民币,占股权比例31.85%,丙方出资857.5万人民币,占股权比例17.15%。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授权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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