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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9日,广东鸿图收悉公司控股股东高要鸿图工业有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高要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来函,自2010年8月17日至2010年10月29日收盘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高要鸿图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66,7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成交均价为28.082元;高要国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95,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成交均价为28.152元。高要鸿图和高要国资作为一致行动人,合并减持公司股份662,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 至此,高要鸿图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高要国资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高要鸿图和高要国资作为一致行动人,合并减持公司股份1,3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截止2010年10月29日收盘,高要鸿图尚持有公司股份17,7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6%,高要国资尚持有公司股份4,75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0%。 高要鸿图和高要国资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自2010年4月20日至2010年10月29日的六个月期间,上述两股东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并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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