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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07日 19:3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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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港股份本次增发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10号文核准。 2、本次增发实际发行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本次增发采取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网上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发行价格25.69元/股,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公布日2010年9月8日前20个交易日东港股份股票均价。 4、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已发行A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原A股股东最大可根据其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9日的持股数量,按照10:1.8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1,980万股,占本次增发发行最高数量的99.00%。公司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认购部分按照本公告规定进行发售。 5、公司原A股股东与其他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使用同一申购代码进行申购,并行使其优先认购权,网上申购简称“东港增发”,申购代码“072117”。 6、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7、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10年9月10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并于2010年9月15日刊登的《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公布。 8、本次网下发行的对象为机构投资者。本次发行的网下部分设有最低申购数量限制。机构投资者每张《申购表》的申购下限为10万股,超过10万股的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否则视为无效申购。每个机构投资者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为1,000万股。 9、除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以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种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原A股股东,其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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