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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0年8月27日,以中捷股份、控股股东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蔡开坚为被告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经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已达成和解意向128件(其中112件已收到民事调解书,16件尚未收到),基本达成和解意向18件,尚未能达成和解意向4件。 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向的内容为:中捷股份、中捷控股于2010年9月15日前向原告以现金形式支付赔偿金额;原告放弃对蔡开坚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中捷股份、中捷控股承担。 上述中小股民诉讼赔偿金额及相关诉讼费合计约1,830万元。 控股股东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全额承担上述赔偿金额及相关诉讼费用,因此上述诉讼赔偿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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