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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05日 20:0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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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润于2010年8月3日分别收到公司股东常熟市千斤顶厂、TORIN JACK,INC.以及常熟市新观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出的承诺函。分别承诺对其所持公司股份追加限售期,具体情况如下: 对其持有的即将解禁的公司股份,自2010年8月10日起自愿继续延长2年限售期。若在承诺期间江苏通润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上述限售股份数量也作相应调整。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江苏通润股份,也不由江苏通润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但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常熟市新观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还承诺,限售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由于上述股东的股份均处于锁定状态,办理延长锁定期后仍处于锁定状态,股东无法进行减持,也不会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因此股东未承诺相关违反承诺的违约条款。 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向结算公司办理股份延长锁定期的相关锁定手续,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本公告公告之日后的两个交易日完成相关股份的申请锁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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