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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色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孚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银行综合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为36个月。2010年3月31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综合融资额度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2009综1019031R-4)并公告。 鉴于上述融资担保合同担保的《综合融资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借2009 综1019031R )已到期,为此,《综合融资额度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2009 综1019031R-4)同时到期。2010年7月2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综合融资额度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2010综0557罗湖R-2),愿意为华孚进出口签订的《综合融资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借2010综0557罗湖R)项下债务人的一系列债务提供保证。 公司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人民币108,333万元,逾期担保总额为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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