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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的通知,金王运输于2008年11月7日将持有的公司股权30,000,000股(至解除质押日股权数仍为30,000,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3.98%)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用于为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的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质押担保。上述股权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0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同时,金王运输将持有公司股权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2%)再次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用于其为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的1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质押担保;金王运输将持有公司股权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6%)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第一支行,用于其为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的62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质押担保。上述二笔质押已于2010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自2010年7月15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日止。金王运输共持有公司股权为57,999,342股,占公司总股本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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