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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28日 20:1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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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先行新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诉智光电气侵犯其发明专利一案于2009年11月10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穗中法民三初字第175号《民事判决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北京先行新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诉公司侵犯其发明专利纠纷案,判决如下: 一、驳回原告北京先行新机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12,760元由原告北京先行新机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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