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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隆实业与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现代自行车产业园(高档五金制品产业园)于2009年8月3日正式签订投资协议,拟投资设立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计划总投资40,000万元,分3期依次投入,一期计划投资12,000万元,二期计划投资16,000万元,三期计划投资12000万元。 公司于2010年3月24日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议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意将原拟投入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运动器材厂项目”的资金10,000万元转投入“天津信隆一期项目”。 依据上述决议,公司法定代表人廖学金董事长已于2010年3月25日已与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合资方南京华钢五金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同》,具体明确合资双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等相关事项。公司作为“天津信隆一期项目”的主要投资方,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运动器材厂项目”中的10,000万元变更用途后投入第一期;南京华钢五金有限公司作为一期项目的合资方,以现金方式投入2,000万元。双方约定以分期缴付方式注资。合资双方已于2009年3月25日依《合资合同》约定将第一期资金5,000万元及1,000万元出资到位,并经天津市津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验证,出具津联验内字【2010】第098号《验资报告》。 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取得天津市静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核发的静发改许可【2010】76号《关于准予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自行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备案的决定》,具体内容为: 你单位申报的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自行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备案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现决定对该项目予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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