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15日 19:36 |
作者: |
|
| |
近日,江特电机接到公司国家股股东宜春市袁州区经济贸易委员会递交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9号),对公司国有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无偿划转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进行了批复,批复如下: 1、同意将宜春市袁州区经济贸易委员会持有的公司1354.5510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宜春市袁州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此次股份划转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10844.6568万股,其中宜春市袁州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和宜春市袁州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分别持有1354.5510万股和272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12.49%和2.51%。 3、请江西省国资委指导国有股东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有关规定,正确行使股权,维护国有权益。 本次股权无偿划转方案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