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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来源 巨潮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0年04月09日 21:43 作者
      宏达新材控股75%的子公司东莞新东方化工有限公司近日接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广东省2009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根据有关规定,东莞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0944000566,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东莞公司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率15%的税收优惠政策。东莞公司将根据《通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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