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31日 16:4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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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至2006年,软控股份及全资子公司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青岛光明轮胎有限公司签署了设备的采购合同,其中采购F305密炼机一台、F440密炼机一台、轻卡两鼓成型机两台、上辅机系统两套以及三鼓成型机一台,价款合计人民币3,029万元。由于青岛光明项目建设延期原因,上述设备自2010年3月始发货。 根据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同意为青岛光明向银行贷款购买上述产品提供回购担保,并于2010年3月26日与光大银行青岛正阳路支行、青岛光明签署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关于建立橡胶机械金融网合作协议的从属协议》,回购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23.2万元(合同总价的80%),期限两年。3月26日光大银行青岛正阳路支行、青岛光明轮胎有限公司签署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确定了具体回购担保金额为2,42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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