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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锌电公司为罗平锌电控股股东,原持有公司股份112,30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08%;于2010年2月24日解禁。 2010年2月25日,公司接罗平县锌电公司通知,2010年2月24日,罗平县锌电公司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9,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减持价格为15.63元。减持后,罗平县锌电公司尚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103,20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1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中40,608,000股被依法冻结;实际可流动股份为62,59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的规定,罗平县锌电公司承诺:至2010年8月25日前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将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含本次已减持的91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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