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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2月11日 1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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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11日,劲嘉股份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关于对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以下简称《处分决定》)。《处分决定》指出,经深交所核查,公司在2009年9月19日披露的《公司与美国英美烟草公司洽谈合作的提示性公告》中表示“公司与美国英美烟草公司正在接触洽谈为美国英美烟草公司提供烟标印刷的合作事宜”,该项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公司没有及时进行更正,直到2009年11月6日才披露更正公告。深交所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给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如下处分: 一、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庄德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沈海祥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乔鲁予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对公司发生的此次事件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将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严格执行对外合作项目中的审批程序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披露事务内部管理,确保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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