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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17日 1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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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禹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禹城市国土资源局与保龄宝就位于禹城市开拓路113号的公司老厂区土地拆迁事宜协商一致,双方与2010年1月12日签订了《土地拆迁补偿协议》。该土地拆迁事项未来无需再履行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 根据《土地拆迁补偿协议书》,禹城市国土资源局将在老厂区土地拆迁结束后30日内将补偿费7300万元支付给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获得的政府搬迁补偿款7300万元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扣减掉企业在搬迁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120万元;将搬迁后拟新建资产的补偿7150.63万元转入递延收益,自新建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余额29.37万元转入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共享。 公司将在收到土地拆迁补偿款项后及时进行披露。 此协议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公司2009年业绩在三季度报告预测范围之内,即同比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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