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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华股份: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义务
来源 巨潮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09年12月30日 20:12 作者
      威华股份于2009年12月30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华先生和刘宪女士的通知,李建华先生和刘宪女士已获得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豁免李建华、刘宪要约收购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李建华先生和刘宪女士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而增持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80,006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公司158,040,306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1.5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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