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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24日 19:1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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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安诀行贸易有限公司诉冠福家用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上海五天2009年12月23日接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08)青民二(商)初字第18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上海五天支付安诀行股权转让款310万元; 2、上海五天支付相关违约金(本金310万元,自2008年2月7日起至支付之日止,利率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 对于上述判决上海五天将按相关法律程序向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将根据上诉进展情况另行公告。 根据判决结果,本次案件对本期利润影响的金额为“相关违约金”(约40万元)及案件的受理费(17120.60元),故此案的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对公司目前及以后的生产经营情况也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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