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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21日 1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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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税[2009]148号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的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杆、蔗渣等4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自产的综合利用产品由税务机关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具体退税比例2009年为100%,2010年为80%。升达林业所生产的木纤维板产品被列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综合利用产品目录中。按《通知》规定,公司预计2009年增值税退税额在800万元左右,但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相关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且目前已经接近年底,故无法确定该项增值税优惠政策对公司2009年度利润总额产生的影响。公司木纤维板产品200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25%左右,2010年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投产,该比例将有一定幅度提高,预计该项优惠政策对公司2010年度利润会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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