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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信和平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8年第130次会议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047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截至2008年4月16日发行人总股本153,452,0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数为46,035,6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东可配售569,494股,无限售条件股东可配售45,466,106股。预计本次募集资金金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11,763,760元。本次发行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配股价格为4.6元/股,本次配股简称及代码为:“东信A1 配”及“082017”。 4、本次配股向截止股权登记日2009年12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东信和平全体股东配售。 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09年12月15日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将按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配股缴款日期:2009年12月7日起至2009年12月11日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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