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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东方雨虹与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依据2009年10月13日京沪高铁公司发出的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192,136,954.95元的五份中标通知书,签署了六份物资采购合同,其中就编号为:京沪物资2009-128的中标通知书分别签署了合同编号为:京沪物资2009-153和合同编号为:南京物资2009-18两份合同。上述六份物资采购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92,136,954.95元。 上述合同总金额占公司2008年度营业收入的26.97%。初步预计,在2009年度,上述合同履行将为东方雨虹带来约3000万元营业收入。按2009年1-9月公司平均销售净利润率(归属于母公司)9.47%计算,2009年全年公司与京沪高铁公司的合作将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约284万元,折合每股收益约0.04元。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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