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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02日 18:4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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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于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认定浙江德力西国际电工有限公司等273家企业为2009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浙科发高〔2009〕166号),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浙江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2009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 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上述两家子公司在相应优惠期内将享受10%的所得税优惠,即按15%的比例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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