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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源电子接公司控股股东唐山晶源科技有限公司通知,唐山晶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21日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与唐山晶源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晶源科技将其持有的3,375万股晶源电子的股份(占晶源电子股本总额的25%)转让予同方股份,并以该等股份作为对价认购同方股份向其发行的1,688万股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晶源科技将持有晶源电子1,390.1362万股股份,占晶源电子总股本的10.3%,不再是晶源电子的第一大股东;同方股份将持有晶源电子3,375万股股份,占晶源电子总股本的25%,为晶源电子的第一大股东。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相关规定,该协议尚需取得同方股份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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