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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13日 20:1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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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生物及三家控股子公司上海科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科华东菱诊断用品有限公司、上海科华实验系统有限公司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审评、公示等程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09年1月12日收到了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3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08年至2010年),所得税率仍按15%的比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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