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12日 19:10 |
作者: |
|
| |
按照康强电子与宁波市鄞州区潘火片区开发建设公司所签的《工业用房拆迁补偿协议书》及《重大设备补偿协议书》约定,截止到2009年1月8日,公司已收到宁波市鄞州区潘火片区开发建设公司支付的第二笔补偿款36,713,804元,该款项已分别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新城支行和交通银行宁波鄞中支行开立的帐户。 同时公司已按照《工业用房拆迁补偿协议书》的约定,解除了该协议所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及《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他项权利,已将所涉权证移交给宁波市鄞州区潘火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