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港:与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建设协调指挥部签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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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网 |
发布时间: |
2009年01月06日 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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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国务院批准的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南京市拟开建南京长江第四大桥。长江四桥建设将影响南 京 港栖霞作业区的生产作业锚地--栖霞锚地,致使栖霞锚地1、2、3号锚位无法使用,4、5号锚位调整后仍能保证正常生产。经协商,公司支持长江四桥建设,同意停止使用栖霞锚地1、2、3号锚位,并调整4、5号锚位;经南京市政府批准,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建设协调指挥部同意就此事项给予资金补偿,补偿协议金额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12,000万元)。双方于2008年12月30日正式签定协议。 公司股票将于2009年1月7日开市时复牌。 协议事项对公司业绩不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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