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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股份法人股东温岭中恒投资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王相荣、黄卿文与王洪仁、江永华、张旭波、陈林富于2008年1月17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王相荣将其持有中恒投资60%股权中的47.66%、12.34%分别转让给王洪仁、江永华,黄卿文将其持有中恒投资40%股权中的2.50%、12.50%、12.50%分别转让给王洪仁、张旭波、陈林富。王洪仁、江永华、张旭波、陈林富受让以上股权的价款分别为5,106,288元、1,256,212元、1,272,500元、1,272,500元。 以上股权转让完成后,中恒投资的股东变更为王洪仁、江永华、黄卿文、张旭波、陈林富,以上股东对中恒投资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0.16%、12.34%、12.50%、12.50%、12.50%。 该协议已获得中恒投资股东会批准,但以上股权转让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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