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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民百”公布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第一大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通知,2012年12月24日,红楼集团解除了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北支行其所持有本公司的20,000,000股股份。同时,红楼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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