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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能源”公布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8日 20:43 | 作者: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7日召开,会议经审议:同意公司向上海农商银行淮海中路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叁仟万元整,贷款期限为1年;同意以本公司下属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塑料机械厂北翟路5101号房产为本次贷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树昌先生为本次贷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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