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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豪高新”公布公告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1日 17:26 | 作者:
为促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与被重组方就收购事宜进行了多轮谈判,但被重组方的期望估值偏高,双方在资产估值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虽就解决有关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但未能在核心条款上达成一致意见。经公司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该收购事项。
公司承诺在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10月22日开始复牌。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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