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2年08月07日 20:2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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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12年8月6日收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延中民三破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 由于《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需要划转、处置股东调减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调减及转增股份的划转与处置完成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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