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2年07月23日 20:4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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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石河子造纸厂及实际控制人――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与农十二师国资委的多次协商,决定将本公司2012年6月27日发布的《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延期复牌的公告》中披露的将石河子造纸厂无偿划转至农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之原定资产划转方案调整为将石河子造纸厂所持ST天宏所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农十二师国资公司。截至目前,农十二师国资委已与农八师石河子市国资委已就划转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相关法律手续正在履行之中。 与此同时,本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目前,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至2012年8月15日,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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