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2年06月25日 21:4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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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了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下发的(2011)石民三初字第00108号《应诉通知书》。对此,公司认为该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应在保定市,公司已依法向石家庄中院递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要求将本案移送至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在接到石家庄中院驳回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后,已就河北宝硕管材有限公司的管辖权异议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该院尚在审理中,因此时至今日该案件仍处于管辖权争议阶段,并没有具体的实质性的进展。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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