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20日 21:0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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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AB Automobile AB(下称“萨博汽车”)于2011年12月19日(欧洲中部时间)向瑞典有关地区法院申请破产,地区法院于当日同意萨博汽车的申请,宣布萨博汽车破产,并委任了两名破产管理人。 鉴于萨博汽车被宣布破产,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停止收购萨博汽车股份的交易。关于《认购协议》,虽然本公司既未发出亦未收到任何协议方根据《认购协议》条款终止该协议的通知,但萨博汽车被宣布破产已导致《认购协议》项下的交割条件无法满足,致使《认购协议》项下的交易不再继续进行。 地区法院已决定于2012年4月9日召开会议,确认萨博汽车的破产财产清单;破产管理人将尽快(并不迟于该会议前一周)编制破产财产清单。同时,破产管理人将尽快(不迟于萨博汽车被宣布破产之日起6个月内或法院批准的时限内)根据瑞典破产法编制相关报告,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尽快处置萨博汽车的破产财产并清偿债务。 鉴于本公司已向萨博汽车支付了4500万欧元的购车预付款,本公司将尽快准备相关文件以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参与萨博汽车破产的法律程序;同时本公司将根据萨博汽车的具体情况,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就前述购车预付款提取坏账准备。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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