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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7日,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关联方吉林森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长春大政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股东辽宁长江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和长春大政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书》,以现金3,300万元和500万元收购其持有的大政地产86.84%和13.16%的股权。收购完成后,森工地产持有大政地产100%的股权,大政地产也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因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向大政地产购买办公楼的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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