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16日 22:1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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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控股股东通知: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有关文批复,同意陕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在整合现有产业资源和剥离可经营性资产的基础上组建陕西广电网络产业集团公司”。陕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决定,将本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改造为陕西广电网络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经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公司控股股东已经办理完毕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其中控股股东名称变更为“陕西广电网络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将具体变更事项予以公告。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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