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11月15日 20:56 |
作者: |
|
| |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来收购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51%股权。洪城环保与温州宏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4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洪城环保按弘业公司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858.85万元的51%出资人民币948.01万元,收购宏泽环保所持有的弘业公司51%的股权,洪城环保成为弘业公司控股股东,并已于2011年11月10日在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理手续。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