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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7日,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共计83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因公司于2011年4月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方案每10股送转10股,该部分质押股份增至1,6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 2011年11月7日,公司接康恩贝集团书面通知,康恩贝集团于2011年11月3日办理了上述质押股份的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同日,由于康恩贝集团继续向农业银行滨江支行贷款需要,双方又新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将康恩贝集团持有的本公司1,1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继续质押给农业银行滨江支行,质押期限一年。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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