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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持有公司93,600,000股股份、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0,679,680股股份、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亚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941,136股股份、广东粤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302,400股股份、广州润华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302,400股股份,上述五大股东于2011年11月1日分别就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相关事项,一致承诺自2011年11月1日起十八个月内,不以低于10.99元/股的价格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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