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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卖方)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买方)签订了《国华广饶风电场一期工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现因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国华(广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管理与运营。经双方友好协商,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卖方)与国华(广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买方)于2011年10月18日重新签订了《国华广饶风电场一期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新合同签订后,原合同作废(即失效),不再执行。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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