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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收到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的《贷款结清证明》,《证明》称公司在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人民桥支行的深发人民桥贷字第20091016001号贷款合同项下的4,500万元借款已于2011年2月1日归还结清,深圳宝安支行已按照《债务重组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一)、(二)的约定对公司在该行6000万元逾期贷款(贷款本金已归还)相应的剩余利息、罚息、复利予以减免。公司因此将原对此计提的应付利息12494505.55元人民币予以转回,实现债务重组利得12494505.55元,计入当前损益。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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