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6月06日 18:07 |
作者: |
|
| |
根据有关规定,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在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郊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下称:浦发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玉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称:专户),并会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海证券)及该等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东方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三个募投项目由该公司具体实施)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浦发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会同国海证券及该等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国海证券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