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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太原市东阁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太原东阁)、太原威廉企业策划设计有限公司(下称:威廉策划)、张玲娟诉公司信托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分别判决如下: 民事判决书(2010)沪二中民六(商)终字第231号,终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太原东阁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61,875.50元,由上诉人太原东阁、上诉人公司各半负担。 民事判决书(2010)沪二中民六(商)终字第228号,终审判决如下:对威廉策划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61,875.50元,由威廉策划负担;二审案件的受理费人民币261,875.50元,由威廉策划、公司各半负担。 民事判决书(2010)沪二中民六(商)终字第229号,终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5,083.80元,公告费人民币600元,共计人民币85,683.80元,由上诉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公司各半负担。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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