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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4日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800万股(含4,80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19.24元/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同意与印度艾耐特照明电器有限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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