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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4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3%,下称:宏达实业)通知,宏达实业于2011年5月19日经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五矿有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解除质押股数为9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2%),解除日期为2011年5月19日;同日,宏达实业将其所持有的上述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五矿有色,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5月19日。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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