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20日 10:36 |
作者: |
|
| |
诸暨市人民政府对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富润控股)81%国有股权进行公开竞价转让,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浙江诸暨惠风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惠风公司)为受让方。2011年5月17日,诸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惠风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由于富润控股持有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份36074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4%,本次股权转让后,惠风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6074160股,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依据有关要求,惠风公司已就上述事项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尚需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同时,由于惠风公司的主要股东为公司的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述行为构成管理层收购,还需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