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16日 23:3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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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3日召开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与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同盛集团)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同盛集团拟通过其或由其指定的全资公司受让公司拥有的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陆交中心;目前注册资本为23675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98.71%)部分股权、及对陆交中心增资的方式进行投资,投资后同盛集团或由其指定的全资公司所持有的陆交中心股权比例为不高于30%(含30%),成为陆交中心的第二大股东。公司拟通过在上海产权交易所挂牌的方式转让股权,股权转让的价格将参考评估价格,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3月31日。 二、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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