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13日 20:4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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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3日召开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华远置业)作为发起人股东之一,参加投资设立建银精瑞公租房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暂定名),拟注册资本总额7亿元(分期投入,其中首期出资3.5亿元),华远置业投资1亿元(其中首期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4.29%(该公司注册资本和华远置业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以工商注册为准)。 二、同意华远置业与中城元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中城元华)、中城利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中城利华)就公司所开发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的通州砖厂项目(项目地上建筑面积30.9万平方米)进行合作,并签订相关法律协议;同意华远置业与中城元华、中城利华共同对该项目的项目公司北京新通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通致远)进行增资,其中中城元华和中城利华对新通致远合计增资5000万元;华远置业对新通致远增资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新通致远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15000万元,其中,中城元华和中城利华合计持股33.33%,华远置业持股65.67%。 三、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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